西安财经大学火狐全站 火狐全站 章程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狐全站 管理,实施依法治校,维护举办者、火狐全站 、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,促进火狐全站 持续、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《高等火狐全站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、《独立火狐全站 设置与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以及陕西省政府的有关规章、制度等规定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火狐全站 名称:火狐全站
第三条火狐全站 地址: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狄寨路57号,邮编:710038。
第四条火狐全站 性质: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独立火狐全站 。火狐全站 坚持公益性原则,为非营利性民办火狐全站。
第五条火狐全站 办学宗旨:火狐全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,坚持需求导向办学原则,秉承知行合一的教育教学理念,以机制体制改革为动力,坚持内涵发展,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。在经济与管理学科类专业人才培养的基础上,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的需求,特别是人工智能时代带来的社会革命,把信息技术、人工智能技术、创新思维等与人才培养相结合,培养具有一定综合性发展能力的应用型人才,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。
第六条办学层次和形式: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。办学规模:根据质量与规模协调发展的原则,全日制在校生规模达到8000人左右。
第七条学科门类:形成以“经济学和管理学”学科门类为主,经、管、工、艺、文等学科门类相互支撑、融合、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总体布局。
第八条火狐全站 的举办者为西安财经大学和陕西文信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。火狐全站 接受陕西省教育厅的业务领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九条火狐全站 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,坚持以办好让党放心、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,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优质高等教育需求为第一要务,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办好高校的愿望为目标。火狐全站的法人属性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。
第二章 火狐全站 管理体制
第十条火狐全站 法定代表人为火狐全站 董事长。火狐全站 设董事会,董事会是火狐全站 最高决策机构。董事会成员由举办者代表、院长、党委书记、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;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应具有五年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经验。
火狐全站 董事会成员9人,其中1人为董事长,可设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1人。9位成员组成为:火狐全站 的举办者西安财经大学推选2人,陕西文信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推选董事4人(其中1人为董事长);火狐全站 院长出任董事1人,火狐全站 党委书记出任董事1人,教职工代表出任董事1人。董事会成员名单应报审批机关备案。
董事任期四年,任期届满,可连选连任。董事在任期届满前,董事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。
第十一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董事会议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:
(一)董事长认为有必要召开董事会议时;
(二)三分之一及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召开董事会议时;
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,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,董事长有最终决定权。
召开董事会议,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,并将会议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等一并书面告知董事。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,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议。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。
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。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,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。董事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。董事会纪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。
第十三条董事会形成决议,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(包括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但书面表达意愿者)。
第十四条火狐全站 董事会对火狐全站 下列事项行使决定权:
(一)火狐全站 发展规划,年度火狐全站 计划;
(二)火狐全站 年度财务预、决算方案;
(三)火狐全站 合并、分立、变更、解散方案;
(四)火狐全站 内部机构的设置;
(五)聘任或者解聘火狐全站 院长,聘任或者解聘由火狐全站 院长提名的火狐全站 副院长及财务负责人;
(六)制定火狐全站 内部重要管理制度;
(七)修改火狐全站 章程;
(八)火狐全站 管理人员及教学人员的工资报酬;
(九)法律、法规规定和火狐全站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第十五条火狐全站 董事会义务:
(一)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校;
(二)对火狐全站 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检查与监督;
(三)筹措办学经费,保证火狐全站 教学等各项火狐全站 正常开展;
(四)向社会各界宣传火狐全站 ,聘请与推荐专家和学者到火狐全站 讲课、科学研究与学术交流;
(五)为火狐全站 的教学、科研等活动提供必要条件,帮助火狐全站 建立教学、科研、实习实践基地;
(六)协助火狐全站 做好学生的教育、管理和就业火狐全站 。
第十六条董事长为火狐全站 法定代表人。
第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以下职权:
(一)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;
(二)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;
(三)代表火狐全站 签署有关文件;
(四)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,对火狐全站 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火狐全站 利益的特别处置权,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;
(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和火狐全站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第十八条火狐全站 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。
第十九条火狐全站 院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。聘任的院长应符合如下条件:
(一)遵守国家法律,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。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热心社会主义教育事业;
(二)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;
(三)具有十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经历;
(四)年龄在70岁以下,身体健康,能坚持到校履行领导职责;
(五)院长任期原则上为四年,报经董事会同意后可以连任。
第二十条火狐全站 院长对董事会负责,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主持火狐全站 的日常火狐全站 ,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;
(二)组织拟订和实施火狐全站 年度火狐全站 计划;
(三)拟定火狐全站 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;
(四)拟定火狐全站 的招生、专业、培养计划和管理制度;
(五)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火狐全站 副职和财务负责人;
(六)聘任或解聘火狐全站 内部机构负责人员;
(七)向符合毕业资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;
(八)法律、法规规定和火狐全站 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。
第二十一条火狐全站 设立监事会。监事会是火狐全站 的监督机构。
第二十二条监事会由3人组成,设监事长1人。其成员在火狐全站 党委领导班子、教职工代表和举办者推荐人员中产生。监事每届任期四年,任期届满,可连选连任;任期届满前,如因擅离职守使火狐全站 造成损失的,应负赔偿责任。
第二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督查火狐全站 财务管理;
(二)对董事会成员和院领导履行职务进行监督;
(三)当董事会成员及其他火狐全站 领导的行为损害火狐全站 利益时,要求其予以纠正;
(四)有重要事由经两人以上联名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;
(五)负责监督本章程执行,每年向董事会报送监督执行报告;
(六)根据火狐全站 需要列席董事会议和有关部门的例会。第二十四条监事长行使下列职责:
(一)召集、主持监事会会议;
(二)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火狐全站 ;
(三)审定、签署监事会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;
(四)代表监事会向火狐全站 董事会报告火狐全站 ;
(五)应由其履行的其他职责。
第二十五条火狐全站 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委派的督导专员,自觉接受其监督指导。
第三章 党、团、工会和教代会组织
第二十六条火狐全站 依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建立中国共产党基层委员会(简称党委)和党组织机构,配备专、兼职党务火狐全站 人员。火狐全站 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,保障党组织火狐全站 经费。
党组织领导火狐全站 党的建设火狐全站 、思想政治火狐全站 和德育火狐全站 ,是党在民办火狐全站 中的战斗堡垒,在火狐全站 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;在火狐全站 明确办学方向、凝聚师生员工、推动改革发展、依法办学中发挥监督保障作用。
火狐全站 党委设书记1人。火狐全站 党组织主要领导与董事会、行政班子党员主要领导之间依法依规实行“双向进入,交叉任职”。
党组织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及有关规定办理党组织火狐全站 和自身建设等。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加强党对意识形态火狐全站 的领导,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火狐全站 的领导权和话语权。加强党委对火狐全站宣传和舆论火狐全站 的引导,把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火狐全站 方向。
(二)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公益性原则,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;
(三)支持火狐全站 改革发展,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反映火狐全站 的合理要求,帮助解决影响火狐全站 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;
(四)全面加强火狐全站 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和制度建设,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火狐全站 ;
(五)领导火狐全站 党的建设火狐全站 、思想政治火狐全站 和德育火狐全站 ;
(六)领导火狐全站 工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;
(七)做好统一战线火狐全站 ,支持火狐全站 内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。
第二十七条火狐全站 依照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建立共青团组织,在院党委领导下,以学生和学习为中心,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,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、价值观和人生观,努力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学习积极性。
第二十八条火狐全站 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建立工会组织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第二十九条火狐全站 成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,加强火狐全站 的民主监督和管理。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四年一届,每学年召开一次会议。
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职责:审议火狐全站 拟定的教职工聘任制和结构工资实施方案、岗位责任制方案、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、教职工纪律要求和奖惩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。
第三十条火狐全站 在制定直接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制度和做出决议时,应充分听取、吸收教职工的合理意见。
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,由火狐全站 工会代行其职责。
第四章 教职工
第三十一条火狐全站 聘用教师和职工,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(劳动合同)。
火狐全站 教师或职工享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,同时也应履行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。
火狐全站 教师或职工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和聘用合同(劳动合同)确定。
火狐全站 依法保障教职员工的工资、福利待遇,为教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。
第三十二条火狐全站 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、聘制度,支持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,参加专业学术团体。
火狐全站 对所聘用的教师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。
第三十三条火狐全站 根据奖惩规定,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火狐全站 做出重大贡献的教职工予以表彰、奖励;对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和火狐全站 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予以处分。
火狐全站 每年对教师的思想品德、业务水平、火狐全站 态度和火狐全站 成绩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聘用、晋升工资、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。
火狐全站 对教职员工做出处分决定前,应当告知其有权进行陈述申辩;教职工对所受处分不服的,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。
火狐全站 执行重大奖励和处分应当听取火狐全站 工会的意见。
第五章 学 生
第三十四条火狐全站 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录取新生或接受转学生,凡按有关规定被火狐全站 录取或转入火狐全站 学习的学生,即取得火狐全站 的学籍。火狐全站 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,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,建立学生档案。
对招收的学生,根据其类别、修业年限、学业成绩和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学历证书;达到国家规定学位标准者,授予相应学位。
第三十五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,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。
第三十六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火狐全站 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,火狐全站 根据法律法规和火狐全站 有关规定予以表彰、奖励。
火狐全站 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订处罚规定,对违反学生行为规范和处罚规定的学生予以处理或处分。
火狐全站 对学生做出处理或处分决定前,应当告知学生有权进行陈述申辩,学生对处理或处分不服的,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提出申诉。
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
第三十七条火狐全站 的主要任务是教育教学火狐全站 ,其他各项火狐全站 均要有利于教育教学火狐全站 的开展。
第三十八条火狐全站 的招生、录取严格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程序进行,招生简章和广告报审批机关备案后公布。
第三十九条火狐全站 应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,教学内容应当符合宪法、法律和法规的规定,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,完成教学计划,按国家规定选用教材。
第四十条坚持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实行科学化、规范化管理,努力提高办学效益。
第四十一条火狐全站 积极推进和鼓励教学研究和改革,运用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,积极推广科研成果与成功经验。
第四十二条火狐全站 加强德育火狐全站 ,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修养、创新和实践能力。
第四十三条火狐全站 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育教学的监督管理;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火狐全站 办学水平、教育质量的督导评估。
第四十四条火狐全站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。
第四十五条火狐全站 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校历,安排火狐全站 。
第七章 火狐全站 财产与财务管理
第四十六条火狐全站 依法建立财务、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,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。
第四十七条火狐全站 的经费来源:
(一)举办者出资;
(二)依法收取的学杂费;
(三)合法的金融融资;
(四)政府资助;
(五)社会捐赠;
(六)其他收入。
第四十八条火狐全站 存续期间,已有资产由火狐全站 依法管理和使用,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向火狐全站 收取任何费用。
第四十九条火狐全站 对出资人投入形成的资产、受赠的财产、办学积累以及其他合法财产,享有法人财产权。
第五十条火狐全站 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、住宿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审批并予以公示的为准;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火狐全站 制订,报有关部门备案并予以公示。
第五十一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,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中,先弥补当年亏损,后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福利基金、奖励基金等费用,再提取火狐全站 发展基金,用于火狐全站 的建设、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、更新等。
第五十二条火狐全站 资产的使用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。火狐全站 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,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,并公布审计结果。
第八章 火狐全站 变更与终止
第五十三条火狐全站 举办者的变更,需由举办者提出,在进行财务清算后,经火狐全站 董事会同意,报审批机关核准后,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火狐全站 名称、层次、类别和法人代表的变更,由火狐全站 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。
第五十四条火狐全站 的分立、合并,在进行财务清算后,由火狐全站 董事会报审批机关批准。
第五十五条火狐全站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应当终止:
(一)因管理不善等原因,无法实现办学目的,由举办者提出,董事会通过,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;
(二)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;
(三)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;
(四)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第五十六条火狐全站 终止时,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。
第五十七条火狐全站 终止时,应当依法进行财产清算。对火狐全站 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:
(一)退回受教育者学费、杂费和其他费用;
(二)发放教职工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;
(三)偿还其他债务。
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,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火狐全站办学。
第五十八条火狐全站 终止后,应当将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,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。
第九章 附 则
第五十九条本章程经火狐全站 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,由火狐全站 董事会表决通过生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、登记机关备案。
第六十条本章程的修改,应由火狐全站 董事会2/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,其修改章程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,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。
第六十一条本章程由火狐全站 董事会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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