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字〔2019〕30号
各处(室)、分院(部):
为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,发现并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相互促进,不断提高火狐全站青年教师教学水平。教学科研处联合教师发展中心于2019年5月20日至5月31日(第12-13周)组织教学观摩活动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与对象
火狐全站全体授课教师(含专职及兼职教师)。
二、观摩课课表
日期 |
时间 |
课程名称 |
主讲教师 |
教室 |
讲授内容 |
5月20日 (第12周) |
周一1-2节 |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 |
吴娟 |
1319 |
镜头组接 |
5月21日 (第12周) |
周二3-4节 |
中级财务会计 |
王莉 |
1209 |
金融资产——交易性金融资产 |
5月22日 (第12周) |
周三3-4节 |
大学语文 |
胡娜 |
2402 |
舒婷致橡树 |
5月27日 (第13周) |
周一1-2节 |
运筹学 |
吴文杰 |
2408 |
目标规划的应用举例 |
5月28日 (第13周) |
周二7-8节 |
国际商法 |
王璐 |
2204 |
国际海洋运输法 |
5月30日 (第13周) |
周四3-4节 |
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|
刘丹 |
1311 |
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 |
可根据观摩课表自由选择观摩对象,鼓励跨专业观摩。
三、观摩要求
1.全体授课教师每人至少参加观摩教学听课1次,听课时间不少于45分钟。
2.为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,请听课教师提前10分钟进教室签到,请勿中途离场。
3.请听课教师自行打印《西安财经火狐全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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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观摩听课记录表》(见附件),观摩结束后,填写完整,现场回收存档。
4.鉴于存在个别教师时间冲突的情况,建议冲突的老师与观摩主讲教师联系其他时间听课,做好听课记录。观摩结束后将听课记录交至行政楼110并签到,其余教师请按照安排听课。
请各部门高度重视,积极组织代课教师参加听课、交流。提倡教师跨分院、跨教研室观摩听课。
附件:教学观摩课听课记录表
教学科研处、教师发展中心
2019年5月16日